美团二选一什么意思(限流减曝光,美团“二选一”更加隐蔽)
外卖商家苦平台“二选一”久矣。
近年来,餐饮行业借助互联网发展的东风,让两端都都患上了严重的“外卖平台依赖症”:之于消费者,外卖平台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让年轻人能够忙碌的工作时间,轻松获得相要的美食;之于商家,外卖平台无异于“新质生产力”,成了重要的创收渠道。
与此同时,美团、饿了么、大众点评等平台之间的竞争风起云涌,为了强占市场,一些平台推出了“独家模式”即“二选一”模式,让商家苦不堪言。虽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大了打击力度,但并未绝迹。
“二选一”顽疾
外卖平台的“二选一”,通常是指餐饮商家在选择入驻美团和饿么么两家外卖平台时,只能选择其中一家,不能同时在两家平台上注册。如果商家违反了这一规定,可能会面临严重的后果,如被限流等严厉措施。商家对这种政策只能被动接受,因为他们需要依赖平台的流量资源来获得销量。
早在2021年4月份,市场监管总局就曾依法对美团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查证后被罚34.42亿元。
2022年,国家反垄断局首份执法年度报告,目前平台经济领域“二选一”行为基本停止,市场竞争秩序明显好转,平台内商家特别是中小经营者获得更广阔发展空间,进一步增强发展活力。
时隔3年,“二选一”依然变相存在,甚至成为行业潜规则。
2023年年底,福建漳州的餐饮小商户吴先生是美团外卖的商家,为了开拓更多客源来缓解经营压力,又入驻了饿了么外卖平台。没想到,选了多平台经营后,吴先生的店就被美团外卖限流了,单量更是遭遇了断崖式下跌。
虽然美团外卖的区域负责人否认了“限流”一说,但一个不争的事实上,吴先生上线饿了么之后,他原来在美团外卖的所有活动都被取消,客源因此出现断崖式下滑。
吴先生表示,实际上是美团外卖对选择多平台经营的商家调整了补贴及优惠政策,这种行为是在更隐晦地要求商家“二选一”。
知情人士黄先生表示,近期以来,广东清远市的一些餐饮店家收到美团在该地区代理的口头“警告”,以“压货”威胁,致使商家不敢上饿了么等其他平台。
“虽然这几年美团因为二选一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地方监管部门多次处罚,但这种霸王条款并没有绝迹,我们去市场上找商家了解情况,发现很多商家仍然迫于美团方面的压力,敢怒不敢言。”黄先生说。
“虽然平台没有明文规定,但地方上的代理商也会口头告诉一些重要的商家,要求‘独家’合作,商家也会迫于流量、减曝光、减推荐方面的压力,只能照做。”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一位商家说。
这位商家还反映,对于大部分中小餐饮企业老板而言,他们并不知道平台要求“二选一”是违法行为。
“你在人家的平台上赚钱,那你肯定要遵守人家制定的规则。”有一些商家朴素的认为,这是“合理的”要求,他们只能和美团“独家”合作,放弃其他平台。
“手段更加隐蔽”
2023年8月,广东英德偕戚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因“二选一”违法行为,被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五万元行政处罚。英德偕戚正是美团在广东省英德市的代理合作商。
根据处罚信息,当事人为了减少商家上线“B”平台,降低“B”平台对自己的不利影响,通过调高商家佣金和关闭商家店铺的方式,对上线“B”平台的商家进行不合理的限制。这意味着,英德偕戚符合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二选一”垄断行为。
多位商家表示,为了躲避监管,目前一些平台的霸王条款“二选一”更加隐蔽有关。
据商家介绍,最初其在美团上线,平台服务费为20%,而饿了么平台的服务费为18%。自从上线饿了么平台后,美团的曝光量明显减少,订单急剧减少。美团业务经理多次暗示取消与架饿了么的合作,否则服务费将提高。并表示这是公司规定,无法更改。
“相比被处罚前,现在不直接要求店铺在饿了么下架,也不明着提‘二选一’,但会以提高佣金抽成和禁止参与活动来迫使商家就范。在外卖平台,如果不参加平台的活动,客单量会很少。”上述商家说,不知这是美团公司的规定,还是地方代理商为了拉拢商家铤而走险。
美团的地方代理商的违法行为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并非孤案,而且均发生在“整改”期间
无独有偶,2022年11月,江苏省扬州市官方发布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其中包括美团在扬州市江都区合作代理商俊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其利用技术手段限制交易及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虚假宣传案。
扬江市监处罚文件显示,当事人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的方式,强行采取“缩减配送范围”、“上架满减活动”“上架减配送费活动”的手段,强迫用户下架其他外卖平台的活动,妨碍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限制了商家和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
屡错屡犯的现象让人不得不怀疑,美团“整改”的诚意。那么,到处是什么样的“甜头”让平台对“二选一”情有独钟?
官方提供的财报显示,2023年第三季度美团实现营收764.7亿元,同比增长22.1%。
也许,相比市场监管部分的处罚及带来的负面影响,和增长的营收比,利弊只有美团内部自知。
“既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又损害了消费者权益”
平台要求商户“二选一”的行为,表面上看是平台间的竞争,实则是头部平台滥用在市场中的支配地位,排除、限制了市场自由竞争的行为。
“《电子商务法》明确,因技术优势、用户数量、对相关行业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经营者对该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等因素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商家如果收到平台‘二选一’的要求,可以勇敢向国家或地方监管部门举报。”反垄断领域一位资深法律人士表示,除此之外,强制要求商户“二选一”也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既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又损害了消费者权益。
市场监管总局的处罚文件也早有定论,2018年以来,美团滥用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以实施差别费率、拖延商家上线等方式,促使平台内商家与其签订独家合作协议,并通过收取独家合作保证金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惩罚性措施,保障“二选一”行为实施,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妨碍了市场资源要素自由流动,削弱平台创新动力和发展活力,损害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反垄断法》中“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互联网平台实施二选一行为,本质上是一种通过限制交易对方的选择权来排斥竞争对手的行为,为市场设置了障碍和壁垒,阻碍了资源和信息自由流动,违背了互联网开放共享的基本理念。”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副局长徐乐夫曾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开表示,二选一行为损害了平台、合作方和消费者的利益。
希望相关平台的“接受处罚,自查整改,杜绝“二选一”的承诺不再是一句应付监管的空话,切实在维护商家和消费者利益的角度出现,将知情权、选择权交给市场。(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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